2011年3月3日星期四

要去或留

新工找到了
离职新也呈上了
今天上司找我谈
这是第二次了
今天直接问我
要用什么方法把我留住
起薪跟新公司给我的价钱一样
我说我留下对另一个不公平
我想走人是因为薪水问题
负担加重了
这次起薪下次还会起我吗??
她说以后的事情没人会知道
如果现在留下
起码一星期工作五天
老板娘时常不在
自由很多
我沉默不语
但我是想留下的
因为做久了
跟同事感情都很好
要如何呢?
明天最后一天了
星期六我要去新公司签appoinment letter
很烦,烦死了